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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同公路招标分析

   2005-03-14 本站原创 未知 0

  哈同公路(哈尔滨至同江)是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总体工程质量是我国目前进行得比较好的几个项目之一,预计工程造价可低于原概算。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制是基本保证,以后的类似新建项目都推广借鉴了哈同公路的做法。

一、 项目简介

  哈同公路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同江至三亚主干线国道——的组成部分,设计全长572.2公里。目前开工建设的哈尔滨至佳木斯段长324.6公里,项目概算24.5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亚行贷款1.4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1.79亿元),计划工期4年。

  项目于1993年末开始前期运作,1995年5月开工。截至1996年末,路基工程和中小桥涵已全部完成,路面基层和面层分别完成了总量的68%和30%,已完工作量超过总量的70%,有望比原定工期提前一年竣工。1996年9月,交通部全国重点公路项目工程质量检查组对全线路段进行了历时5天的严格检查,结论是“哈同公路的总体工程质量是我国目前进行得比较好的几个项目之一”,预计工程造价可低于原概算。亚行专家评价这个项目有望达到“三A”工程。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对哈同公路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省委书记岳歧峰在省委党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指出,“九五”期间新建项目,都要推广哈同公路的做法。

二、 遵循市场经济竞争原则

  遵循市场经济竞争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制,是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的治本之策

  据有关部门调查,近几年黑龙江省新投产的63个大的基建项目,投资利税率仅为1.34%。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穿新鞋、走老路”、敞开钱袋建设、“大锅饭”经营,损失浪费很大。不少项目由“钓鱼工程”变成“胡子工程”,甚至成了“包袱工程”。为什么哈同公路项目能够质量高、速度快、效益好地建设成功?通过深入的调查发现,哈同公司遵循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对所有工程和外部服务全部采用公开竞争性招标,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把对经营者的选择由关系选择变为竞争选择,打破了地域、行业、所有制界限,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提高了工程质量。这正是项目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

(1)土建工程招标投标是实行竞争性招标投标制的中心内容

  哈同公路土建工程分为12标段,全部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招标按亚行《贷款项目采购指南》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准备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通告、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考察、组织标前会议和答疑、接受投标书、开标、评标、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于1994年3月开始,9月末结束。1994年6月10日和6月15日,亚洲开发银行在面向其成员国发行的《商业机会》和联合国报刊《发展论坛》上刊登了哈同公路项目招标资格预审通告。哈同公路公司招标代理商——中机国际招标公司相继在《中国日报》海外版、《人民日报》和《中国交通报》上刊登了该资格预审通告。通告发布后,引起了国内外各大施工企业的关注和浓厚兴趣,共有来自8个国家的101家单位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截止1994年8月18日(资审截止时间),共收到来自中国、加拿大、韩国、美国、意大利、德国等8个国家73家土建承包商的申请170份。

  哈同公司对投标单位的资审文件审查于1994年8月19日开始,分2阶段进行:

① 派人对投标单位进行实际考察,验证投标单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② 以亚行发行的《土建工程承包商资格预审指南》中的评分标准为依据,结合哈同公路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评分标准,把对承包人提交的资审文件的评价以分数的形式进行量化。

  在评分标准中,采用财务状况、技术资格、施工经验三组因子来衡量申请者资格,评委会尤其对施工中的关键因素如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可支配的流动资金情况、可用于本项目施工的机械设备情况、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以往施工经验和资信情况等进行了严格评审。共有49家投标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评审结果上报亚行后得到了确认。

  1994年11月14日~16日,哈同公司组织400余位投标单位代表进行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对承包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1995年1月25日,哈同公路举行开标仪式,由于亚行规定实行无标底招标、最低评估标中标,因此竞争异常激烈。经过44家投标单位的角逐,最终9家承包商获得了12个标段的土建承包权。其中,黑龙江省交通厅直属施工队获3个标段,占26%;外系统施工队伍获9个标段,占74%。中标合同总价(建安工程费部分)比预算建安费降低3.6亿,平均中标价格(建安费部分)低于预算建安费31.7%。这个中标结果,为哈同公路确定了资质良好的承包商,为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打下了基础。但较低的中标价格让承包人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也给业主的管理增加了极大的难度。

(2)各种主要业务项目全部招标承包

  项目的国际招标代理单位即窗口单位,必须是对外经贸部批准的具有对外经营权的外贸公司。在以往单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代理制具有国家垄断性质,业主没有选择代理单位的权利,不管服务质量优劣,业主都要按规定向其支付较高的代理费。1994年2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共同颁发了《世界银行和亚行贷款项目国际代理机构委托指南》,规范了委托代理程序,使业主通过招标竞争方式,以合理价格获得优质代理服务成为可能。哈同公司利用这一契机,按照指南的程序和要求,在五家代理公司中成功地选聘了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和中国交通进出口公司作为哈同项目国际招标采购联合代理,代理费比以往的“惯例价格”(按项目成本的0.25%计算)节省了280万元人民币。由于是通过竞争得到的代理机会,也由于合同约定,上述两公司十分注意服务质量,按时圆满地完成了哈同公路的土建和设备国际竞争招标代理工作。

  在招标文件编制单位的选聘中,哈同公司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以往其他项目由一家咨询公司独家垄断的局面,使编制费用由360万元降低到40万元。

  监理公司的选聘也是通过竞争招标确定的。国内7家监理公司对哈同项目监理服务进行投标,通过投标报价和综合评定,3家公司中标,监理费用节省620万元,而且改变了以往上级指派,不称职不负责也无可奈何的局面,增加了业主的主动性。

  国际咨询专家是亚行为保证亚行贷款顺利执行而要求业主聘用的。聘用国际咨询专家的费用是昂贵的。在项目评估时,哈同公司认真核定了项目所需的国际咨询服务人月数,通过与亚行官员的磋商,使按惯例应聘请的60人月咨询服务减至27人月。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瑞典和香港的5家咨询公司投标报价后,美国施伟拔公司(WilburSmith Associates,Inc.)以良好的服务和较低的报价中标。以上两项措施使国际咨询服务费用节省了560万元。

  施工设备的招标采购采用两种方式:50万美元以上的合同包,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ICB)的采购方式;50万美元以下的合同包,采用国际采购(IS)的采购方式。这两种采购方式竞争性强,同时也是亚行推荐的方式。通过招标采购,哈同公司引进了56台套国际上先进的施工设备,设备的平均价格比国际市场低12.86%,节约费用1520万元,有效地避免了人情采购、回扣和质次价高等问题。

  以上几个业务项目通过招标承包和采购共减少支出3300万元。

  通过一系列的竞争性招标,哈同公路公司确定了一批优秀的施工队伍和咨询服务单位,节省了近4个亿的巨额资金,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 哈同公路招投标的几点启示

  结合我国大中型项目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和研究哈同公司招投标工作的经验,有以下几点启示。

(1)实行招投标制是实现“两个转变”的必然选择

  中央关于“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建议中,明确提出“两个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哈同公司的新机制运行模式,提供了一个在投资建设领域里如何实现“两个转变”的良好范例。在计划经济时期,对施工队伍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关系选择”,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可以说是“管吃管填”。在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下,这种无标底投标、最低价中标充分保障了投标者公平竞争的权利,促使投标人做更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更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强化、细化了施工管理和控制,想方设法合理地降低工程成本,向科学管理、先进技术要效益,从而根本上控制了工程造价。这种公开的竞争性招标方式使一切“人情”、“关系”、“后门”失去了作用,优胜劣汰,谁有条件谁上,把对经营者的选择由关系选择,变成了竞争选择。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与承包人通过合同法律关系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实现了公路建设由人治向法治的根本转变,有效地提高了工程质量和进度。

(2)必须加快立法,通过强制手段使国有项目实行招投标制

  哈同项目能够严格地执行招标、投标制并取得良好效果,也有其外部原因,这就是投资方对项目建设的管理机制有强制性要求。凡利用亚行贷款的项目都有一定的附加条件,包括实行业主法人负责制、国际招标投标制等。换句话说,就是你用了我的钱,就得照我的办法去干。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还处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阶段,投资建设管理体制上的改革涉及到传统观念的影响,涉及到部门、地方、甚至个人切身利益,其难度和阻力是相当大的。哈同项目在黑龙江省大型建设项目中开创了用新机制建项目的范例,被号召在全省进行推广。但就在哈同项目之后,新开工的几个大型建设项目并没有真正贯彻和执行哈同公司的做法,不是按旧机制下的管理模式操作,就是虽然形式上按新机制运行,但实际操作走样,貌似神不是。因此,加快大项目建设管理机制改革,在思想上引导是必要的,但必须加快立法,通过强制性手段使国有项目实行招投标制。

(3)必须形成全国统一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彻底打破地区、行业垄断和封锁

  在哈同公路中标的9家投标商中,黑龙江省交通厅直属施工队伍仅占26%,外省(山西、吉林、辽宁)、外系统(铁路、航空港建设、港口建设、水利建设、林业)占74%。可以说,真正做到了打破地区、行业保护。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黑龙江省施工队伍在外省工程投标中,却被地方保护主义拒之门外。在某些省份,即使工程中标,也要按工程造价的百分比缴纳跨省施工管理费。公路行业的施工队伍在争取其他行业施工市场的过程中,也被行业垄断所封锁。用黑龙江省交通厅主管厅长的话就是:我们的大门打开了,欢迎人家进来,人家的大门却紧闭着。这样巨大的反差无疑给黑龙江省公路行业的直属队伍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因此,如果要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全国统一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必须彻底打破地区、行业垄断和封锁。

(4)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加大处罚力度,走向规范化

  哈同公路招投标中遇到的一个最大困难是各投标人纷纷压低报价,以求获得工程承包权,甚至存在自杀性质的“疯子标”,结果出现了低标中标后,工程无法进行的局面。各标段中标平均低于预算31.7%,最低的比预算低出42%。如此低的报价给各承包人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也给项目管理增加了极大的难度。究其内在原因,这是一个机制转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国外工程投标中,私营老板要为自己的企业着想,标价低,赔了自己倒霉;而我国的企业是国营的,赚了赔了是国家的,不少企业负责人还抱着计划经济时期“先拿到工程,钱好要”的钓鱼思想。这一情况的出现就是因为我们目前在招投标领域制度上不规范、法制上不健全,如果不能及时扭转这种局面,新机制在运行过程中也很可能会流产。

(5)应尽快加强交流和沟通,使国内公路项目招投标法与国际惯例接轨

  亚行规定了最低评估标中标的评标原则,在我国目前不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尚有不适应的地方,同时具有一定的片面性。评标原则过于强调“价廉”而忽视了“物美”,缺乏对投标单位的综合能力判定。资格预审中60分和90分的投标单位站在了同一个起跑线上,没有任何区别。标价最低的单位并不一定是最优秀的施工单位,国内《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制定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原则,能够较好的适应国内建设市场的情况,但与亚行规定的评标原则相抵触。因此我们应加强与有关方面的交流和沟通,尽快在招标投标领域达成共识,为国内贷款项目提供一个可遵循的评定标准。

(6)在公平竞争的同时应对专业队伍进行适当保护

  公平竞争是按市场经济规则搞项目的重要原则,但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历史形成国营专业施工队伍包袱沉重,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从哈同公路承包建设的情况看,干得好、能打硬仗的还是公路专业施工队伍,设备强、人员素质好、有经验,但往往一两千人的企业要养活好几百离退休人员。一旦争不上标,没饭吃,社会问题也大。所以,有必要确定同等条件下专业施工队伍优先的原则,这不等于延续旧机制,不等于保护落后,而是为转向完全市场条件下的新机制创造平稳接轨的必要条件。

专 家 点 评

  哈同公路是北方寒冷地区第一条利用亚行贷款修建的公路,是我国不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入完全市场经济机制中形成的遵循国际惯例建设的大项目。对于这种在坚持国际惯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有所创造、有所完善建设项目的做法,黑龙江省委政研室《决策参考》以“哈同启示”为题做了高度评价。正是坚持了以上五个结合,摆正了质量、进度、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建设方才在任务重、标价低、工期短的情况下,开创了高质量、快速度、保效益的工程进展可喜局面。

供稿:电子工业出版社世纪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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