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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20线担山屯至陈庄、盐济路商河城区段改建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厅以鲁交规划[2008]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南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由业主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招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道220线担山屯至陈庄改建工程起点位于京福高速匝道桥以东500m金星路路口,向西经平安店、长清城区到达陈庄路口(G220与S104交叉口),全长22.14km,路面宽32.5米,一级公路技术标准。
盐济路商河城区段改建工程位于济南市商河县境内,北起商河西外环交叉口,南至省道248线与省道316线交叉口,全长9.2公里,路面宽24米,一级公路技术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的具体内容为上述项目的全线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共设二个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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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 |
项目名称 |
公路
等级 |
长度(Km) |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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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国道220线担山屯至陈庄改建工程 |
一级 |
22.14 |
全线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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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盐济路商河城区段改建工程 |
一级 |
9.2 |
2.3设计周期 2008年4月25日前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资料。 征地拆迁图:2008年4月15日前完成并提交。 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之日起到相应各合同段缺陷责任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并应有类似的公路工程设计经验,且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数量不限。潜在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包括被同一股东投资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的,不得在同一标段申请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08年3月10日~3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济南市山大路149号8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合同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2008年4月3日上午10:00,地点济南市山大路149号十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商报》和山东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济南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金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山大路149号 邮 编:250013 联系人:潘玉芳 电 话(传真):0531-8655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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