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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办区域内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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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办区域内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工程; 1.2建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办事处; 1.3资金来源:按国家法规筹集; 1.4建设内容:拟建道路长23.719km,735110平方米,雨污管道、路边绿化、路灯安装以及相关附属工程; 1.5建设投资:总投资约35597.324万元; 1.6招标内容:工程建设期内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管理与服务; 1.7项目代理业主期限:签订项目代理业主协议至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 1.8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2.1独立形式投标的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项目建设管理公司,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具有甲级招标代理资质和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6)有专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其中高级职称者不得少于5人、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 2.2以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主办人应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项目建设管理公司,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工商注册地点及办公用房;有专职项目管理技术人员10人以上,高级职称者不得少于5人;有相应的工程服务交通车辆、通讯及办公设备等; (3)不少于600万元的注册资金; (4)自2005年来至少有一个60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5)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联合体协办人应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招标代理咨询公司,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有固定的工商注册地点及办公用房;有专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其中高级职称者不得少于5人、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 (3)不少于300万元的注册资金; (4)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三)组成联合体的各方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报名资料一同提交给招标人,并应委托一个法人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相应承担工程项目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各自的法律责任; (5)组成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独立投标、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的主办人为项目管理公司,联合体协办人为招标代理机构。 三、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地址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3.1时间:2007年8月30日至2007年8月31日09:00-11:30时至14:30-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3.2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下述资料: 4.1独立形式投标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企业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7)专职项目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和学历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8)专职招标代理技术人员身份证、从业人员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9)提供自2005年以来从事过的一个6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管理中标通知书和项目管理合同(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4.2.1联合体的主办人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企业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7)专职项目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和学历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8)提供自2005年以来从事过的一个6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管理中标通知书和项目管理合同(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9)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投标协议(原件)。 4.2.2联合体协办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企业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专职招标代理技术人员身份证、从业人员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招 标 人:成都市新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紫瑞街22号 联 系 人:刁美高、贾晓春 联系电话:028-83019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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