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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南沙开发区西部工业区金岭路道路整治工程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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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发包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西部工业区金岭路道路整治工程照明工程。 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工程概况: 金岭路位于广州南沙开发区板头管理区,道路全长5.43km,路灯双侧对称布置在人行道上,道路全线主要设置单叉路灯,其中:K0+000-K0+260为双向6车道,路灯间距36m,杆高12m,功率为1×400w;其余路段为双向4车道,路灯间距24m,杆高8m,功率为1×250w;在交叉口选用3头投光灯,杆高12m,功率为3×250w。以上工程造价约800万元。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 计划工期:2007年9月3日至2007年11月21日。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道路照明工程设施包工包料包机械施工,采用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合同的形式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 1、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要求,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一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除具有上述第1点中任何一个资质外,并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第五级或以上)或具有同等电力设施承装(修)资质的施工单位,可以承担本工程施工; 3、具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的,按商业法律经营,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4、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5、近年内(2004年6月~至今)通过公开招标在广州地区独立承建过(或在建)至少一项类似单项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要求中标合同价不低于300万元);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提供2006年由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最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 7、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不能担任其它在建项目或其它正在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必须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非广州市属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拟委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应为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 8、需提交投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 9、拟投入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15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具有类似施工的技术管理经验; 10、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必须但不限于具有两名电力或机电专业工程师、一名测量工程师、一名试验工程师及一名质量安全工程师; 11、企业在广州南沙开发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小型压路机、挖土机、吊车、路灯高空作业车、载重质量5t或以上的自卸车、起重机、测量监测仪器、试验设备等机械设备情况(提供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租赁的要求有协议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12、已办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IC卡和《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14、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1年内投标申请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7、投标申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8、投标申请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资格预审方式 1、符合性审查,详见《资格预审审查表》。 2、首先对合格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并将资审结果在交易中心网进行公示。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摇珠。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次招标的正式投标单位最多12家。 假设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投标报名单位有Y家。 (1)当Y > 12家时,则从中摇出12家单位作为正式投标人。 (2)当5≤Y ≤12时,则取全部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投标单位为正式投标人。 (3)当Y<5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当符合以上第(1)点时,由招标人通知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参加公开随机抽取,投标申请人必须派出授权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参加。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到达摇珠现场并签到,则认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 (5)摇珠由业主(或招标代理)负责组织,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见证,南沙区监察、招投标管理机构等部门现场监督。 (6)摇珠编号按报名流水号(顺序号)自动产生。 (7)摇珠机由业主(或招标代理)或业主(招标代理)指定的人员操作。 (8)如摇珠机出现故障,则按以下办法判断摇珠结果是否有效: ①摇珠的球下落时被卡住或下落过程中出现其他故障时,则出现该故障之前摇出的球全部有效; ②球已落入转盘底部孔洞中但不能滚出或滚出时被卡住,则该球有效,球从其他地方滚出无效; ③在摇珠过程中出现破损的球,破损的球如仍能分辨号码则有效,不能分辨号码则无效; ④在摇珠过程中出现突然停电或其他原因导致摇珠机不能正常工作,则采用备用摇珠机继续摇珠,前面摇出的号码全部有效。 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放弃投标的,由招标人对该行为予以记录并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将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依法进行处理。
七、报名参加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负责人)需出示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备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类似业绩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项目经理三证(项目经理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工程师相关资料(含职称证、身份证等)、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报名单位必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项目经理须符合《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的有关规定。
八、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必须提交以下资料(一正本、两副本)。 1、资格预审审查表。 2、资格预审申请递交信。 3、诚信声明。 4、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盖上公章。 6、企业财务状况:提供2006年由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最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 7、企业近年内(2004年6月~至今)通过公开招标在广州地区独立承建过(或在建)至少一项类似单项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等,要求中标合同价不低于300万元),以上复印件须盖上公章。 8、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及证明材料(自有设备附发票复印件,租赁设备附租赁合同复印件)。 9、拟委派项目经理的资质证、职称证、身份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情况,以上复印件须盖上公章。资格预审资料中所报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所报的项目经理一致,否则取消预审资格。 10、拟委派的项目总工职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业绩情况,以上复印件须盖上公章。 11、资审材料原件核对表(一式两份,报名单位按表格要求填好后与其他资审材料同时递交) 1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gzzb.gd.cn)。《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资审材料原件核对表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须单独提交,不须装订。 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的投标单位名称旁边填上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号。 以上资格预审资料如招标单位有提供格式的应按格式要求填报。提交的资料(除报名申请表、资审材料原件核对表和授权委托书单独递交外)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附上目录装订成册。
九、投标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资料地点: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地址: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参加资格预审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资料同时进行,时间为: 2007年 7 月 25 日上午9: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4:30 分至 16:30 分; 2007年 7 月 26 日上午9: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4:30 分至16:30 分。 十、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
十一、投标报名单位自备能装下其资格预审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十二、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6年10月11日在网上发布的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的要求签名确认有关投标报名资料和签署诚信声明。
业 主 名 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 系 电 话:020-34680352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单先生 联 系 电 话:020-84979752 日 期:二○○七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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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录入:路桥人 责任编辑:路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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