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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白蚁防治工程招标公告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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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规定,招标人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决定对本项目进行白蚁防治工程公开招标,现将本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白蚁防治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四、设计单位:德国欧博迈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五、建设地点:北起黄埔大道、南至海心沙;东起冼村路、西至华夏路。 六、建设规模: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与冼村路之间区域,项目占地面积约56.6万平方米,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包括1~4区和10区),建筑物顶板公共绿化面积约18万平方米,地下空间层数一至三层不等。本招标项目预发包价约93万元。 七、招标内容:为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建设全过程提供白蚁防治服务,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基坑岩土白蚁防治; 2、基础白蚁防治; 3、沿外墙进行墙外毒土处理; 4、电缆等各种进入室内的管线,采用墙外毒土的方法进行封口处理; 5、基坑回填土、建筑物沉降缝和伸缩缝的白蚁防治; 6、结构和墙体白蚁防治; 7、室内装修白蚁防治; 8、建筑物顶板面公共绿化区域白蚁防治; 9、包治期(15年)时间内的白蚁防治服务。 八、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九、施工工期:基坑及土建施工单位提供工作面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应位置的白蚁防治工作。 十、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如下规定:1、《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1999)第72号令);2、《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广东省标准DBJ/T15-26-2000)。 十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治、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十二、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广州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核定范围必须含有白蚁防治)。(复印件) 3、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4、近三年(200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为1万平方米或以上的白蚁防治工程。(提供合同复印件) 5、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员工(提供技术职称证、聘用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6、企业没有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好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企事业单位IC卡手续。
十三、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12家时,则采用随机抽取12名作为正式投标人; 2、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小于等于12家(大于等于5家)时,则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作为正式投标人; 3、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则依法重新招标。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注:网上报名者须在报名期间提交书面报名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带原件核对,招标人只认可经原件核查的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查的资料招标人将否认其有效性,由此导致该申请人资格预审不通过的,责任由该投标申请人自负。)如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或弄虚作假,经招标人发现或被投诉且经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报名单位递交的报名资料,须装在不透明的纸袋内(纸袋由投标报名单位准备),纸袋无需密封,报名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业主代表审核无误签名确认后,再装入该纸袋内密封,封口处由投标报名单位代表签名确认。
十五、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六、投标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七、报名时间:2007年 3月15日、2007年3月 16日09:00~11:30 14:00~16:00 十八、投标申请人的报名时间应以电子系统中领取排队号码的时间为准,如果在报名之前已经在电子系统中领取了排队号码且在报名截止时间未离开报名窗口的投标申请人,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可以接受其报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可以补充或撤回已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 十九、接受投标报名单位的职责: 1、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资格预审资料目录和原件核对目录核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原件,招标经办人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应签名确认投标报名资料的核对情况,并当场将报名资料密封(自备密封袋)。 2、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十、接受投标报名的单位、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凭投标报名情况的书面确认记录向招标监督部门反映。 二十一、其他: 1、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2、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内容为准。 3、接受投标报名工作及资格预审工作严格按照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 4、本招标工程不接受同一法人代表的两家以上(含两家)企业报名。 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招标人不以此为由评定其资审不合格。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87566220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020-61101333-1806
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2:招标范围示意图
招标单位: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07年3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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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录入:路桥人 责任编辑:路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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