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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海龙围海中段堤岸整治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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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广州市荔湾区河涌管理所拟对广州市荔湾区海龙围海中段堤岸整治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施工招标 1、工程概况 海龙围海中段堤岸整治工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海龙围西南侧佛山水道,西起海北西浦水闸,东至广中公路沙尾大桥,计划按200年一遇洪水标准整治堤岸长7080.2m,主要建筑物级别2级。 各合同段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 2、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详见本公告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附件”,须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该公告发布网页页脚处下载)。 3、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广州市本级水利建设基金。 4、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承包。 5、投标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 (2)具有主项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具有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均不含暂定资质),且已通过最近年审。 (3)具备企业税务登记证。 (4)非广州本地企业,需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5)2003年以来曾独立完成过不少于2项与本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类似的工程业绩。 (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7)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水利水电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8)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2003年以来都必须负责过1项与本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类似的工程业绩,且各自在该项目中的任职需有发包人或质量监督部门的书面证明。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工程承包合同和完工验收评定证明材料(其定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P13备注)。 (9)投标单位必须按粤水基[2005]65号和穗水建[2005]189号的要求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都必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11)银行信用等级证明。 (12)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13)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名和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交资料原件校核,所有资料必须一次性提交,否则其资格预审不予通过。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收到资审合格通知(传真方式),对资审合格的申请人按附件规定采取随机摇珠方式确定各标段正式投标人,没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不另行通知,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资格预审办法及应提交的申请文件详见附件。 7、投标报名时按2006年7月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投标资料签署须知”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知”规定办理,且单独递交《投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投标申请人提交核查的原件一览表》、《诚信声明》各一份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二、施工监理招标 本次监理招标将择优确定中标人作为该工程3个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 1、监理报名资格要求: (1)在中国国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甲级水利监理资质; (3)委派该工程的总监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资质; (4)财务状况良好;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监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由工商局监制的法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正本附原件,副本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近三年内承担过水利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两项)复印件(原件备查),证明材料应能表明该工程的等级、规模和申请人在该工程中承担的施工监理范围,其有效的证明材料是指监理合同、竣工验收签证、业主证明材料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情况等任一项。 (5)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任何虚假和隐瞒,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以上资料报名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须每页加盖公章,副本用正本复印。报名时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网上下载)。 招标人对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资格预审合格者,将通知参加投标,没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不另行通知。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三、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2006年 9月20日(9:00~11:30,14:00~16:30)。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招 标 人:广州市荔湾区河涌管理所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20号E栋3楼 联 系 人:彭先生(020-81505638)
招标代理人:广州市安达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南1033号东方明珠花苑4号楼二楼 联 系 人:郑先生(020-86269406) 2006年 9 月 1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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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录入:路桥人 责任编辑:路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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