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新闻 | 文章 | 下载 | 供求信息 | 企业招聘 | 图库 | 留言本 | 路桥论坛 | 路桥商城 | 教育培训 | 招标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路桥网 >> 新闻 >> 行业新闻 >> 正文 我要发布新闻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要求:下半旗向地震遇难同胞志哀            【字体: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要求:下半旗向地震遇难同胞志哀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中国水运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9    

    本报讯  5月18日晚21时30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国交通系统在全国哀悼日下半旗向四川省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志哀,以表达深切哀悼。
    根据国务院公告,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紧急通知要求,交通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国旗法》的规定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下降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紧急通知指出,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将有关要求通知到所属基层单位及各机场、港站,切实抓好落实。由海事局向船舶发出通告下半旗并届时鸣笛;部机关由各司局组织举行默哀仪式。

    另悉,当日,部海事局已通知全国各海事局,组织辖区内在港和航行的所有船舶在全国哀悼日下半旗并于5月19日14时28分起同时鸣笛,以表达航运系统对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遇难同胞的哀悼。

新闻录入:路桥人    责任编辑:路桥人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已有200多名交通人员在抢通时…
    交通运输部5月19日最新路况
    交通运输部要求:24小时死盯…
    广西 百色40亿构建“大西南交…
    四川省交通厅抗震救灾最新进…
    交通运输部调集1.53万人和众…
    国家机关工委慰问交通运输系…
    浙湘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奔…
    新疆 超限运输管理系统开发成…
    交通运输部组织全行业向地震…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