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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文明出租车队将能参评“浙江名牌” | |||||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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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 浙江省交通厅日前决定开展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被评为文明出租车企业和文明出租车车队的,可优先向省交通厅推荐全省交通系统“创建文明先进单位”和“文明示范窗口”,并将优先向省质量技监局推荐“浙江名牌”。 据了解,参加创建活动的主体为全省从事出租车营运的企业、出租车车队和从事出租车客运服务的出租车驾驶员。 浙江省交通厅指出,文明出租车企业、文明出租车车队、出租车服务明星必须满足基本条件,且在创建标准考核中达到优秀。文明出租车企业须为开业经营两年以上的出租车企业;必须拥有文明出租车车队;企业车辆数在100辆(代管车辆每辆按1/4比例计算)以上;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以及文明创建的工作台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成绩优异,申报前一年度已被本地区行业管理部门评为先进企业。 文明出租车车队则须车辆数量在15辆以上,有相应的省级出租车服务明星或当地优秀驾驶员(优秀驾驶员等级由各市确定);有完整的车队服务管理制度;有统一的服务品牌或服务标识标准(如规范服务标准等)。 根据这个省的规定,创建活动实行申报制,每年的申报时间为4月1日至9月30日。被评为文明出租车车队的车辆,可悬挂由省运管局监制的“省级文明TAXI”顶灯。 此外,被评为省级文明出租车企业、文明出租车车队的,各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在出租车投放、服务质量考评时,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或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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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录入:路桥人 责任编辑:路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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