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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大陆正式恢复对台湾地区出口天然砂            【字体:
祖国大陆正式恢复对台湾地区出口天然砂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中国交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9    

    3月16日15时,天然砂恢复对台出口首航仪式在福州马尾亭江正式启动。承担首航任务的福建华荣海运有限公司所属“建华”号船舶装载16300吨闽江天然砂,于17日5时,从亭江出发,经日本石垣岛中转驶向台湾基隆港。

 

    这是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自2007年3月1日起禁止天然砂出口以来,祖国大陆正式恢复对台湾地区出口天然砂的首航。

 

    台湾地区天然砂资源短缺,天然砂进口的90%来自祖国大陆,福建是台湾地区砂石的最主要来源地。去年3月1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决定禁止天然砂出口,台湾地区用砂紧张。

    “内地也存在天然砂资源紧缺的问题,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恢复向台湾地区出口天然砂,体现了中央关注、关心台湾民生,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的承诺和决心。这次恢复天然砂对台出口,将进一步推动两岸的经贸合作。”福建省砂石协会秘书长陈永祯说。

    据了解,福建省有6家砂石出口企业符合商务部关于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可以从事对台湾地区(其中厦门和漳州的两家只能从事对金、马、澎的直接贸易)的天然砂出口贸易。根据交通部规定,祖国大陆承担对台湾本岛运输的船舶必须具有《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目前,除了福建华荣海运有限公司4艘船舶外,还有大连阿达尼船务有限公司2艘船舶、福建鑫安船务有限公司2艘船舶等,共8艘船舶参与对台天然砂运输。据有关部门测算,按对台天然砂贸易安排,目前运力已可满足贸易需求。

    恢复后的对台天然砂出口,采取许可证一批一证的管理方式,上述符合对台本岛运输要求的船舶,每船签发一张许可证,有效期30天,最高载重量不超过2.4万吨。出口的天然砂必须有主管部门开具的合法开采证明、天然砂采购发票。船舶从台湾本岛回来后,提交第一航次的提单、卸货证明、进口报送证明与出口许可证注明的船名、载重量相符后,就可以进行第二次运输。目前,有关贸易商和承运船公司也在积极努力,争取尽快缓解台湾岛内用砂紧张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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