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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新措施将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严管重罚 | |||||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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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记者在全省深入开展强化治超专项整治活动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从5月20日到今年年底,我省将进一步深化治超,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期半年的强化治超专项整治活动,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公路,调整过去“只治超,不罚款”的政策,对所有超限超载车辆实施严管重罚,严格将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内。 据省治超办主任、省交通厅副厅长李晓东介绍,今年3月份以来,我省治超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悬浮轴车辆不断增多,超限超载现象严重,部分车辆对公路路面造成毁灭性破坏,超限超载车辆绕行严重,治超现象十分严峻。有些车辆利用我省“只治超,不罚款”的政策肆意超限超载。为此,省治超办、省交通厅决定采取措施,实施“既治超、又卸载、还罚款”的新政策,对所有超限超载车辆实施严管重罚。 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措施是:从即日起,所有悬浮轴车辆在超限检测和计重收费时不予认可,禁止在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上行驶;禁止五轴(包括五轴)以上的油罐车和拉运易燃易爆危险品车辆进入高速公路;从5月30日起,对六轴(包括六轴)以上车货总重量超过50吨的车辆,依法征收公路补偿费。取消我省在治超中超限超载1吨以内不算超限超载的决定,取消计重收费5%的优惠政策,对拉运煤炭、砂石等超限超载车辆卸载物品一律没收,超限超载货物属于不可解体的,须补办有关手续。另外,将在所有高速公路治超检测站配备地埋式检测设备;购置流动检测车,加大流动治超检查,严查超载车辆绕行;在全省干线收费站和治超检测站实行收费、治超一体化,并适当调整计费收费政策;加强路政、运政执法人员上路巡查力度,落实源头装载的监管责任,对悬浮轴车吊销道路运输证;公安交警部门将对3次记入“黑名单”的超限超载车辆不予年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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