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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中,沭阳连续三年被省交通厅评为“省农村公路建设先进县”。 2003-2005年,全县共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302个项目计814.866公里,总投资26898.98万元。为了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好、办实、办出成效,沭阳交通人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巡查、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保障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健康运行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从而保证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进度快、质量高、配套设施好、综合成绩突出。
工程建设之初,县纪委、监察局抽调专人会同交通、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农村公路建设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查办公室,各乡镇(场)也成立相应机构,共同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管。
为了确保监管工作可以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每个公路建设项目都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监理合同。“四合同”制度出台后,在工程建设的源头就出现了质量监管关口。诸如相关施工单位的挑选,招标过程是否公开、公正等工作都必须经过严格监管;同样,在工程建设中,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等,也要按照要求严格监管。
另外,沭阳县还建立了责任人档案,以明确建设中所涉单位及人员,强化责任。在现开工及完工的项目里,全都建立了质量责任人档案,签字人员多达2000人。若在工程建设中出现违规行为,采取发监察建议书、诫勉谈话等形式对承办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提醒纠正,责成整改,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电视曝光,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纪律责任。
沭阳县在请来专家对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的同时,更为重视他们的廉政建设工作。
为了加强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沭阳县主要领导与各乡镇主要领导签订了农村公路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县分管领导与各乡镇分管领导也签订农村公路建设纪检监察巡查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县级领导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责任。同时,沭阳县还注意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聘请1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等担任农村公路建设党风廉政监督员;各乡镇也选拔了5-10名懂技术、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群众威信的群众代表,担任廉政监督员。全县共聘请农村公路廉政监督员300多名。
沭阳县为了确保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省、市下拨的补助资金全额进入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账户,同时各乡镇配套的乡道、村道建设资金也要全额进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专户。特别是该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拨付要经过7人签字把关,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县纪委、监察、财政、审计、交通等部门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全面审计,严防截留、挤占和挪用专用资金,保障资金廉政。
在如此健全的机制下,沭阳县才取得了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建设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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