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8月至今年6月,全国查处受贿案件6972件,涉案19.63亿元,其中多数是工程建设贿赂案。发生在河北省交通厅的窝案就是其中之一,涉案的大小官员共有十余名,窝案的主角就是河北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
国家建设部监察局的报告显示,从7年前河南交通厅长落马开始,至今已有新疆、贵州、四川、广东、广西、湖南、安徽、江苏等十多个省市区的交通厅(局)长,因为在公路建设工程中受贿被判刑。在中国基础建设投资迅速增长的今天,交通系统内部出现这么多腐败分子已经不是偶然现象。交通领域频频出事被人喻为多米诺骨牌效应,交通系统被形容为让许多高官跌入深渊的“百慕大”。然而我认为,苹果腐烂不仅仅要检查苹果自身的原因,正如美国学者阿密泰所说:“清除腐败,不仅仅是挑出一个烂苹果,更应该检查放置苹果的筐子。”
交通建设领域成为腐败多发地带,问题首先出在目前政府的投融资制度安排上。尽管我国目前已在向市场经济迈进,但投资审批制度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那套做法的延续,缺少一套完整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投融资制度安排。现今全国交通系统贪污腐败案件层出不穷,其原因即可追溯到投融资制度:一切基建资金在交通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交通行政部门与负责建设的公司多为母子关系,筋脉相连,导致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绝对化。这正是腐败之源。
其次,腐败现象暴露出我们的用人机制有问题,如干部任用、考察,包括上任以后的监督、教育等。管理权力过于集中,领导干部面临的腐蚀诱惑大,特别是施工量和施工单位的矛盾突出,加上交通建设利润空间可观,很容易产生问题。
更为触目惊心的问题出在管理环节。无论是国债资金还是其他形式的财政资金,无论其用于交通建设还是其他项目,在管理方面,现实的制度安排大都是各自为政、各管一摊,在一审了之、一拨了之后,项目到底如何,钱用得怎么样,却无人最终负责。
全国十几位交通厅长前“腐”后继,反映出交通建设背后的体制确有漏洞。从经济学角度看,目前我国公路建设的过程处于绝对垄断状态,使得政府官员有可能通过垄断地位“设租”,然后有人“寻租”,从而导致腐败。我们的确该好好检查一下放“苹果”的“筐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