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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渠和路有人修还须有人管 | |||||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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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的水利工程数、工程蓄水量远不如湖南、湖北省。”今年的大旱,引发政协委员们对我省农村水利设施的高度关注。 文正经等省政协委员在调研中发现,尽管我省是水资源大省,但水利设施建设并不尽如人意: 我省工程蓄、引、提水能力仅占水资源总量的10.2%,水利工程老化严重。由于绝大多数水利工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干渠、支渠、斗渠、农渠老化、损坏的分别占46.5%、52.8%、39.6%、51%,灌溉用水有一半在输水过程中渗漏损失了。全省现有病险水库560多座,平均每年新出险几十、上百座。如果对全省现有病险水库进行整治,可增加大量蓄水,但需经费10亿元左右。 这些影响着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全省中低产田土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大,有1464万多亩耕地“望天”耕种,5万多个村中有14923个旱山村、严重缺水村,有3万多个村没有自来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水源保证率不能达标。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路的情况又如何呢?委员们欣喜看到,全省现有农村公路26万公里,通村率近90%,客运通乡率、通村率分别达到95.5%和85%。但新的问题开始显现:乡村道路管护相当薄弱。现行公路管理体制是分级负责,通乡通村公路修好后基本无人、无钱养护。据了解,目前市、县级公路养路费上交后再层层下拨返还,返还率仅10%—25%不等,截留、挤占、挪用现象时有发生,只能勉强维持人员开支。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要有规划。”委员们呼吁:不仅要有市、县规划,也要有乡、村规划。特别要注意,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与产业发展 规划密切结合。 资金缺乏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瓶颈,委员们建议:在各级政府财政逐年增加农村建设投入的前提下,引导、鼓励社会资金,特别是民企、龙头企业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新路子。各级政府应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个人、集体、企业等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其成为具有一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的基础产业。 此外,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路子。如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行股份制、租赁、承包等方式,搞活小型水利工程;创新项目申报建设机制,实行项目申建制,先由村社通过“一事一议”经群众同意后,向乡镇上报申请,再由乡镇向县上申请安排项目,这样可以克服过去项目安排“上冷下热”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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