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新闻频道 | 技术文章 | 下载 | 论坛 | 留言本 | 图片 | 建筑书店 | 分类 | 健康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中国路桥行业性站点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路桥网 >> 新闻频道 >> 行业新闻 >> 新闻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靠路吃路原南部县交通局长领重刑           ★★★★ 【字体:
靠路吃路原南部县交通局长领重刑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0    

  在短短数月时间里,原南部县交通局局长蒋治发借公路改扩建之机,竟然疯狂索取和收受贿赂百万元。昨日,南充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蒋治发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上半年,在省道南渠公路南部段改扩建及该路段道路收费经营权的转让过程中,蒋治发利用担任南部县交通局局长、南部县政府“两路一桥”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职务便利,与时任南部县副县长的陈德金(已判刑)一起,向有意投资该工程的四川某实业公司张某索要100万元好处费。2002年8月30日,张某兑现首期好处费50万元,蒋治发与陈德金各分得25万元。此后,按双方私下“约定”,承建该工程的该实业公司还应再付50万元好处费。在蒋治发的多次催要下,2003年1月12日,张某叫公司员工将20万元送给住在四川省交通厅招待所的蒋治发。

  2002年7月18日,南部县某道路投资公司与南部县政府签订转让改扩建省道唐巴路南部段合同。公司负责人范某为感谢蒋治发帮助,安排其弟给蒋治发送钱。在蒋治发处要得其妻子裴某的身份证后,于2003年7月18日在成都以裴某的名字办理储蓄卡,卡里存有10万元人民币,该卡随后交给蒋治发。2002年11月,在南部县嘉陵江二桥经营和收费经营权的转让过程中,蒋治发以其女出国学习需交保证金为由,向投资该工程的成都某公司负责人成某索贿20万元人民币。案发后追回赃款70.8万元

新闻录入:路桥人    责任编辑:路桥人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上海8.1亿元改造世博交通

  • 沈大公路附线发生交通事故 大…

  • 昆明:市长挂帅整顿客运 预防…

  • 防城港重交通道路沥青项目南…

  • 交通部10月底将迁至新址办公

  • 长沙:韶山南路等部分路段交…

  • 六安昨发重大交通事故4死12伤…

  • 南京交通5年内将建三条环路 …

  • 我国公路发展进入建设养护并…

  • 成都:将用科技之笔绘交通发展…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