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最近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市政府出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方案明确:9座以上客运车辆必须逐车检查登记,超员客运车不再罚款放行了事,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方案决定,由市长挂帅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客运企业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不落实的,限期整改;发现客运车辆站外组客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按上限处罚。对全市排查出的20个公路危险路段,都将明确整治单位和责任人,安装波形防护栏1000米以上,设置永久性警示标志牌10块以上。
在专项行动期间,客车超员50%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集中进行学习、整顿,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同时根据事故等级和处理程序,由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的“市政府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小组”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辖区交通秩序混乱、道路交通事故突出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年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取消年终交通安全考核评优资格。
今后,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重点公路、路段设置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超员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严禁罚款放行了事。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客运车辆驾驶人无证驾驶,一律行政拘留;违法载人、违法超车、违法会车、占道行驶,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安机关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集中学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