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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规定严管道路安全           ★★★★ 【字体:
昆明新规定严管道路安全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18    

  记者从昆明市安监局获悉,昆明市出台《昆明市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将分批集中进行学习整顿。

  全面清理整治无证驾驶行为

  《昆明市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凡今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分批集中进行3天学习整顿。发生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分批集中进行5天学习整顿。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发现客运车辆站外载客的,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上限处罚。

  同时,严把客运经营从业人员资格关,凡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不得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在专项行动期间,客车超员50%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集中进行学习、整顿,并及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对行政区域内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从源头上减少农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对20危险路段 11月份完成整治

  昆明市交通、公安、安监等各部门将对已排查出的20个公路危险路段,研究整治措施,落实整治经费,明确整治单位和责任人,于11月15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同时,各县(市)区在危险路段安装波形防护栏(或防撞墙、墩)1000米以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等永久性警示标志牌10块以上。

  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重点公路、重点路段设置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严禁罚款放行了事;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客运车辆驾驶人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对违法载人、违法超车,违法会车、占道行驶、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上限处罚。

  9座以上客运车辆,属客运企业的,由当地客运企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属单位自用车辆的,由车辆所属单位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属学校接送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由教育部门和学校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

  □ 资料链接 挂靠车车祸

  今年3月28日上午,巧家县一辆正在行驶的中巴车翻下一百多米深的山沟,造成28人死亡,3人重伤。据了解,肇事车辆是挂靠在昭通市运输公司巧家县分公司的营运客车。

  4月30日晚6点30分左右,香格里拉县境内,一辆金杯旅游客车与一辆轿车相撞,旅游客车当即坠入150余米深的悬崖。出事的金杯客车所在的旅游公司是挂靠在另一家非旅游公司名下营运

新闻录入:路桥人    责任编辑:路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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