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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对“桑美”、“宝霞”,交通部下发紧急防抗台风通知 | |||||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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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8月8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防抗台风工作做出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交通系统的防抗今年第八号热带风暴“桑美”和第九号热带风暴“宝霞”工作,充分发挥交通行业在防抗台风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据中央气象台预告,目前“桑美”正以15km/h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将很快影响我国沿海地区。“宝霞”正以15km/h的速度向偏西方向移动,预计8月10日将影响我国广东、海南、广西、福建等地区。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抗台风工作,将防抗台风工作作为当前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按照《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地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抗台风方案;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加强防台预警工作;实施防抗台风工作领导带班制和重大险情紧急处理的报告制,充分做好各项准备。 要按照 “宁可防而不来,不可来而无防”的防抗台风指导思想和“早准备、早检查、早安排、早落实”的工作原则,充分利用已取得的防抗台风经验,科学决策、合理部署,落实防范和应对台风可能引起的交通突发事件的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交通畅通。 交通部要求,各级搜救中心及分中心要加强值守,强化与各涉海单位的协调与配合,掌握本地区海上搜救可调用资源,切实做好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海事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港航单位及渔业部门的联系,督促检查港、航单位防抗台风工作的落实情况,充分利用VTS、AIS系统或执法船艇合理安排船舶进入锚地避风;要适时发布航行警告和台风信息,通知海上航行及作业的各类船舶、设施回港避风或做好抵御台风的各项工作。 各救助单位要加强专业救助力量的动态待命工作,保证各类救助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状态;要合理部署救助力量,按照搜救中心的组织协调,及时参与各类海(水)上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港口管理部门要做好港口防抗台的管理工作,港口企业要组织力量对港口设施及港内储存物资进行全面检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港内存储物资水损。 公路部门要按照预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对易发生水毁事故的公路、桥梁等路段进行评估,在可能出现险情的地方提前部署应急力量,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要制定抢通、抢修方案或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易受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侵袭的工地宿营点要及时搬迁、调整至安全位置,确保人员安全。 交通部强调,若由于热带风暴“宝霞”、“桑美”影响造成公路交通中断,各单位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调动一切力量,立即组织抢修并尽快恢复。对于一时难以恢复的路段或桥梁,要及时修筑便道,架设便桥。同时,全力配合受灾地区地方政府,做好抢险和救灾物资的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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