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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省政府纠风办、市政府纠风办督察精神,交通系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改进党风政风建设工作,采取多项举措,有效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优化交通环境。
一是明察。成立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建立定期上路检查制度,检查是否存在乱设卡、乱检查问题,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执收执罚标准,超标准收费、罚款以及是否存在以收代罚、以罚代管、超范围或违反执法程序处罚问题。领导带队上路察访,重点加大易发、多发地带的察访,做到防范在前,把易发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是暗访。安排专车,确定专人在夜里上路巡查,采取追踪对被处罚车辆的司机,询问被处罚原因、处罚程序,查看处罚文书等形式查找问题。凡处罚原因不正确、处罚程序不当、处罚文书不合法、处罚超标准的,能纠正的立即纠正;当场不能解决的通报主管部门限期解决。
三是监督。建立治理公路“三乱”信访举报的快速反应机制,设立公路“三乱”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及时纠正解决。
四是惩处。凡发生公路“三乱”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仅要收缴违纪资金,还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责任,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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