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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优化交通建设环境 | |||||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中国路桥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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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加强公路交通建设的决定》,这将极大地改善新疆公路的建设环境,并加大新疆各地、各部门对交通发展的支持力度,从而加快新疆公路建设的步伐。 《决定》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支持收费公路的建设、发展和管理,不得减免通行费和各项交通规费;交通部门使用贷款投资修建的资源和旅游开发等专用公路,可以从资源、旅游开发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或通过收取通行费补偿公路建设、养护费用和偿还银行贷款;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社会融资,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模式进行公路建设;鼓励已经建成的收费公路有偿转让经营权。 《决定》指出,要进一步加快和简化办理公路建设征地手续,今后,国道、省道公路建设项目凡是涉及土地收费项目,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的,能减免的均予以减免,无法减免的按低限标准执行;涉及国有未利用的土地和占用国有宜林地、次生林,不收取土地补偿;对违章建筑和立项后新建的房屋、抢种的庄稼等,一律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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