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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确定外挂车辆认定条件 | |||||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中国路桥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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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外挂成为了“自由车”,挂靠地和实际经营地都无法对其进行有效地管理,造成违法、违章或发生交通事故后难以调查,给道路安全管理埋下了隐患。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养路费征稽部门经过长期的调查摸底,最近确定了外挂车辆的认定条件。 据悉,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外挂车辆的条件是:车辆挂外省牌照,但其车辆所有者为宁夏居民或车辆实际使用者居住地在宁夏,且车辆主要在宁夏行政区域内行驶和停留;车辆挂外省牌照,但其运输的货源业务主要在宁夏,并主要在宁夏境内从事运营;车辆挂外省牌照,大额税费在外省缴纳,小额税额在宁夏缴纳,并在宁夏境内从事运营;车辆挂外省牌照,但在宁夏保险公司投保或由宁夏经济实体为其提供购车贷款或担保,并在宁夏从事运营;宁夏车辆转卖外省后,车辆的实际使用人、使用人居住地、货源地等未发生变化,且仍在宁夏从事运营的。 据统计,近年来因车辆挂靠外地,宁夏每年流失应缴养路费近亿元。对于外挂车辆逃缴、少缴公路养路费的,宁夏自确认外挂之日起,将按照有关规定,除足额补缴应缴养路费外,还将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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