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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举行客运班线经营权期限听证会 | |||||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中国路桥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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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2日,西藏自治区交通厅政策法规处主持召开了西藏客运班线经营权期限听证会。来自全区各客运公司和广大道路客运经营业户代表近100余人参加了听证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到8年。《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鉴于此,西藏自治区交通厅交通运输管理局从去年年底开始酝酿客运班线经营权的管理办法。以前,西藏客运班线基本属于终身制,由运管部门审批给公司或个人使用。此次客运班线管理体制的改革,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施行难度极大。为此,西藏运管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力量多次修改《西藏自治区道路客运线路经营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可谓做到了慎之又慎。 为了更广泛地吸收和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此次客运班线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施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5月12日,西藏自治区交通厅政策法规处又专门主持召开了此次西藏客运班线经营权期限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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