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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交通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全区营运客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区联合开展营运客车专项整治活动。 今年5月以来,宁夏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加大对客运市场的整顿力度,努力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全区客运市场运行平稳,总体呈现良好状态。但是,在一些地区、一定范围内还存在着客运班车压班压点、超速超员等问题,给运输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客运车辆安全状况和营运驾驶员资质认定,客运企业、车辆以及营运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营运客车动态监管,营运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以及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站外组客等危及运输安全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的营运路段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宁夏决定采取以下5项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排查。各级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联合对全区客运企业以及19座以上的营运客车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找隐患,制定方案,认真整改。二是实行路面勤务和联合执法机制。公安部门根据营运客车流量、流向,安排部署道路管控勤务,每个交警大队至少设立两处相对固定的检查点,形成管控网络。全区每周五上午9时到下午6时为集中统一行动时间,交通、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实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三是依法严厉查处运输违法行为。交通、公安部门依法上路对营运客车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对一年内两次超员20%以上或一次超员50%以上的营运驾驶员,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责令企业一律将其调离驾驶岗位或予以解聘,运输企业两年内不得再聘用;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车辆超员出站的汽车客运站,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四是落实营运客车抄告联管制度。交通、公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平台,对营运客车发生责任事故和超速、超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互通情况,各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交通部门建立营运客车“不良运营记录”制度,对违法违规的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员每月在全区主要报纸上公开曝光。五是建立营运性客车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客运汽车站、收费站、服务区等公共场所,或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公布举报号码,鼓励乘客和群众举报违法违章行为;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期两个月,到6月30日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