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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福建省交通厅获悉,福建将统一建设一批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到2010年全省所有通客车的乡镇将基本建成五级客运站,每个通客车的建制村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候车亭,实现“每乡一站、每村一亭”。 农村客运要“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客运站点建设至关重要。然而,福建农村客运站建设一直以来都比较滞后。据初步统计,福建省只有67个乡镇有客运站,约占乡镇总数的5%,尚有1200多个乡镇没有客运站。为此,福建省交通厅日前出台了《福建省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了资金补助标准和建设、运营管理的办法。目前,全省乡镇客运站建设已全面启动,争取在2010年之前,全省实现每个乡镇有一个五级车站,每个建制村有一个以上候车亭。 《办法》明确规定,建设农村客运站点的乡村原则上已通四级以上的等级公路;已列入省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规划;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及建设协调工作,并提供承担建设客运站资金拼盘的承诺函。客运站点建设由当地政府负责征地拆迁、组织建设;建设资金由交通部门对土建部分予以适当补助,其余部分由当地政府统筹解决,也可采取多种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客运站、“两站”(农村客运站与乡镇运管站)合建站及候车亭都必须设置“福建省农村客运”统一标志标识。 《办法》明确规定,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对于不同的站点建设将给予资金补助,19个经济特困县的农村客运站每站补助37万元;27个财政转移支付县的农村客运站,每站补助35万元;其他县的农村客运站,每站补助30万元;“两站”合建的,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补助8万元;建制村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候车亭的,补助5000元。 据了解,农村客运站建设补助资金实行分阶段拨款的方法,即计划下达并动工后,先预拨50%的资金至设区市交通局(委),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省厅组织抽查后,即拨付剩余应拨款。若验收不合格,省厅将从有关设区市下年度计划中扣除预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