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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和技术人员积极开发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创作出高水平、高质量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提高我国水运建设行业勘察设计水平,日前,交通部发布并实施了《交通部水运工程优秀勘察奖和优秀设计奖评选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国内水运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原则上应是近3年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5年)的项目,是通过竣工验收、能发挥整体功能的项目。中方承担勘察、设计的境内外资或合资工程可参评,境外工程不参评。每年评选一次,设一、二、三等奖。《办法》规定,申报优秀勘察奖的项目应在符合相关标准及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基础上,整体水平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勘察全过程实施了质量控制,勘察成果能反映客观实际;勘察方法和勘察手段选用适当,积极采用新技术,并能以恰当的工作量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工效能达到或超过定额标准,勘察周期合理,提交成果及时;勘察期间未发生死亡事故以及三级(含)以上重大质量事故或机损事故等。《办法》规定,申报优秀设计奖的项目应能合理利用水运资源,工程选址和总体布置合理;有多方案技术经济分析、优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在节省能源、资源和降低成本方面有明显效果;采用的工艺及主要设备、材料和结构,技术先进、选型合理、符合国情,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并有新的突破;工程项目适用、经济、美观,便于施工、耐久性好,设计概算编制合理,内容完整;设计过程中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基础资料齐全、准确、可靠;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度、质量符合要求,能保证工程建设的需要等。《办法》规定,申报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初审,书面报交通部水运司。水运司对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并将最终结果在交通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