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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路面管理手册          【字体:
路面管理手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7    

第一章 

1.1前言

为加强对路面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进一步明确有关监理程序、质量管理程序、按质支付和奖罚措施,保证确保优良工程,争创优质工程项目质量总体目标的实现,使路面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路面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1.2工程质量管理框架

路面工程质量管理体系采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由业主质量策划体系(Quality Planning 简称QP)、承包人质量控制体系(Quality Control,简称QC)、监理工程师质量保证体系(Quality Assurance,简称QA)和业主质量验证体系(Quality Verification,简称QV)构成,业主质量验证体系兼具质量改进(Quality Improvement 简称QI)功能。

全面质量管理组织框图

1.2.1项目质量管理单位职责

业主方

负责制定质量策划方案,督促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分别建立起QAQC体系,并监督其正常运行。业主的质量策划按照《路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路面施工技术要求》和《路面工程试验检测办法》施行,需要进行质量改进时,项目业主将针对具体项目颁布《质量改进要求》指导工作。

2) 监控单位—质量管理咨询机构

作为技术咨询服务检测结构,负责协助业主进行路面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监控单位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协助业主建立QP,在承包商的QC试验与监理的QA试验发生矛盾时进行仲裁试验和其它确认性质试验;开展原材料、混和料的抽检以及路面中间交验主要指标的检测工作,协助业主审核与工程质量管理相关的技术文件;协助业主监督和开展与工程质量管理相关的技术工作;完成业主交给的其它路面工程技术咨询工作。监控单位所取得的检数据应及时报送业主,必要时由业主单位转送监理工程师或承包人。当业主确定需要进行质量改进时,由QV方协助业主制定质量改进目标、组织实施机构、确认质量改进绩效、制定质量改进维持方案等。

3)监理方—监理工程师

负责建立起监理工程师内部相应的路面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该体系的正常运行,负责进行路面工程的日常质量管理工作以及现场监督承包人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通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订施工要求和其它相关文件并督促承包人遵照执行、对主要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施工过程质量抽检验证、组织进行交工或完工项目的验收、根据计量与工程质量挂钩的原则开展基础计量和支付工作等。当监理工程师发现路面工程在诸如原材料、混和料、现场施工和中间交验产品等有关方面和环节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承包人下发整改指令,并抄送业主单位。

4)施工单位—承包人

负责建立起施工方相应的路面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该体系的正常运行,主要工作包括:进行集料、沥青、水泥等原材料质量控制,投入满足质量和生产要求的机械设备,进行生产配合设计、过程控制试验、产品中间交验自检以及施工生产过程的必要调整。为了做好QC工作,承包人应该制订和维护好自己的QC系统,以保证材料、产品满足合同(规范)要求(包括分包和外购的部分)。同时,必须配备有资质的人员担任QC负责人(经理)、试验室试验员和路面质检员。

1.2.2项目质量管理单位工作模式

为了有效执行路面工程质量管理手册,保证信息的高效沟通和交流,需要制定合理可靠项目管理各单位的工作模式。根据路面工程特点,制定如下工作模式:

路面工程质量管理单位包括业主、质检站、监控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等,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各单位参加的工作例会,集中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质量问题。一般根据项目工程规划承包人需向业主、监理单位、监控单位提交各分项工程的相关计划,监理单位、监控单位对分项工程进行相关的试验评价分析,并把结果提交业主(或包括质检站),召开质量管理各单位参加的技术例会,讨论相关技术问题,形成技术方案,有相关单位落实执行。工作模式框图如下图。

质量监控单位对出现的路面质量问题、技术方案建议、试验评价结果等,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各标段业主汇报。

承包商

监控单位

项目规划

提交分项工作计划

汇报

汇报

质检站

技术例会

1.3监理工程师路面工程监理框架

路面工程监理模式为总监办直接领导下的路面工程现场监理组、路面工程中间交验组和中心试验室的监理模式,即在路基桥涵工程收尾阶段和路面基层前期施工阶段可由相应的驻地办负责,原材料质量控制、试验检测工作由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负责,路基交验和路面各结构层交验工作由路面工程中间交验组负责,路面基层现场监理逐步过渡到基层施工后期和面层施工阶段的由总监办总监、副总监直接领导下的现场监理组、中心实验室、路面中间交验组各自独立负责、互相监督的监理模式。

路面工程现场监理组至少应包括组长和副组长各一名(要求是路面专业工程师,具有监理工程师证),成员包括基层拌和站监理员(每一个拌和站至少一人)、面层现场监理员(每一面层施工点前场和后场各一人)等。对路面承包人材料进场、试验、拌和、摊铺及桥头搭板、排水工程等其它具体工程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督促承包人按规范施工,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和隐蔽工程质量,督促承包人施工进度,协调承包人与路基标之间关系,签认承包人质量、进度、变更、计量等相关资料。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包括试验室主任一名和试验员若干名,负责检查和监督路面施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工作,负责进行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平行试验和抽样试验,协助路面中间交验组对路面工程实施中间交验,并向路面承包人沥青面层石场派驻驻场监理(至少一人,要求常驻石场),负责进行原材料质量抽检和控制。

路面工程中间交验组至少应包括组长(路面专业工程师,具有监理工程师证)、测量工程师和试验工程师各一名(测量工程师要求专职、试验工程师可由中心试验室人员兼职),其余人员结合检测项目要求具体安排。路面工程中间交验组对承包人自检合格路段的垫层、底基层、基层、面层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业主制定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检测并验收评定,提交《路面分项工程中间交验报告》,作为路面工程现场监理组签认工程计量的主要依据。

1.4路面工程质量管理关键程序

路面施工全面质量管理应贯穿施工全过程,注重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并应严格控制以下关键程序:

1.4.1集料加工与质量控制

集料加工及其质量控制是目前路面施工质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要求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高度重视集料加工,严格控制加工生产运输现场堆放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产品质量抽检。业主也将委托监控单位进行规定频率的验证性抽检。

承包人应将集料岩性检验、加工工艺流程与生产计划、产品规格、料场布置等列出集料加工计划书并报监理确认,并抄送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一份。承包人应注意集料加工的质量稳定性,每批次进场集料均应检验其技术规格,并报监理备案。

1.4.2混合料设计与生产质量稳定性控制

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应重视各结构层的配合比设计工作。承包人在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各分项工程生产配合比设计的同时,应抄送业主一份。业主将委托监控单位进行配合比验证试验,并对配合比设计提出意见。监理工程师在征求业主的意见后审批生产配合比设计,审批的配合比设计应报备业主一份。

1.4.3试验段铺筑

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审批生产配合比设计后,组织进行试验路段的施工。在进行试验路段的施工前,应组织生产一线的有关人员召开技术交底会,并通知监理工程师、业主和监控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试验路段的施工,并邀请监理工程师、业主和监控单位 有关人员进行指导。

试验路段施工完成后,经过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业主三方的有关检测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试验路段的总结会。总结会由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业主以及业主委托的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参加,必要时应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应通过试验路的铺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提高质量。

试验路段铺筑成功后,承包人才能正式进行该结构层的施工。对于试验路铺筑发现的问题,承包人应通过小规模的施工进行整改,在有关质量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前,不能大面积展开该结构层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应重点监控承包人的整改情况。

1.4.4中间交验制度

在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各层一定路段完工后,承包人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本手册有关规定进行自检,路面工程现场监理组进行旁站,并签认有关资料。承包人提交《路面分项工程中间交验申请报告》,经路面工程现场监理组批准后,递交路面工程中间交验组组织交验。

路面工程中间交验组在收到路面工程监理组批准的《路面分项工程中间交验申请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交验。交验由路面工程中间交验组组织,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本手册有关规定进行,交验时中间交验组应知会业主,业主将视情况派人参加,同时委托监控单位 等有关单位对平整度、弯沉、厚度等指标进行检测。

中间交验结束后,由路面工程中间交验组收集有关资料,组织进行评定,评定达到有关要求后,由路面工程中间交验组签发《路面分项工程中间交验证书》,递交路面工程现场监理组。路面工程现场监理组根据此报告决定是否对该分项工程进行计量和进入下一工序。

项目业主将委托有关单位参与路面工程中间交验有关指标的抽检,若抽检指标达不到有关要求,将对承包人实施罚款或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并视情况是否给予计量。

1.4.5施工质量改进

施工质量改进是业主路面施工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当路面施工过程的某一工序或者某一施工环节按照颁布的施工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其结果满足质量合格判定要求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将由业主委托监理发布施工质量改进令。

l  施工质量仍有进一步提高的可能性时;

l  原订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未予规定,但有必要改进时;

l  施工质量仍存在明显缺陷时;

l  业主或监理认为有必要时。

施工质量改进目标由业主会同监理和承包人共同确定。承包人应根据质量改进目标制定质量改进计划并报监理批准,同时抄送业主。

施工质量改进应进行必要的有效性验证。监理可以采用常规检测手段和检测方法进行质量改进有效性验证,当常规检测手段和检测方法不能判定质量改进的有效时,经业主批准可由监理采用适当的非常规方法和手段检测判定,也可以由业主委托业主质量验证方或其他技术部门检测验证。

经过有效性验证的质量改进方案一经确定,应视为业主路面施工全面质量管理的质量目标组成部分。承包人应根据批准的质量改进方案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体系,监理应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业主将委托业主质量验证方抽验评定质量改进方案执行的情况。

1.4.6施工进度与质量、文明施工

承包人必须做好严密的路面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争取路面施工的连续性,减少路面施工交叉,避免污染。在施工面层前,相应路段的中央分隔带填土与植草、路肩填土与植草等附属工程施工必须完成。

路面工程施工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必须配备足够的洒水车、高压水枪、森林灭火器等(每一施工点一套)用于施工便道的洒水和施工前的下层清洗,避免尘土飞扬,建立一个优良的施工环境。


第二章  人员要求

人员是路面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关键因素,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重视提高人员素质以及人员质量意识,确保路面工程质量管理的主动性。

2.1承包人人员要求

承包人在投标书中列报的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全部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管理,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性,否则视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如需更换上述人员,须事先得到业主的批准,且更换人员和被更换人员必须至少有相等的资历,同时承包人须将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如任职证明、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备案。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已委派的关键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称职,经业主同意需要撤换时,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尽快撤回原委派的人员,同时委派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评的新人员。

实行施工员登记制度。签定合同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一份拟在本合同工程进行现场管理的施工员名单,包括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监理工程师应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施工员进行登记造册,并发给施工员证。施工员登记工作是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必要条件。

每个正在进行底基层、基层、面层施工的工点必须有四名以上的施工员在现场(其中现场施工主管一名、试验和测量技术员各一名,拌和场主管一名)。施工员必须佩带项目施工员证上岗,否则视为不在岗。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和施工员出勤情况、工作表现、质量管理意识、工作配合态度等进行考核评价,并记录在案。对于施工员,监理工程师只要有充分的理由,可以随时取消不能令其满意的施工员的资格,收回项目施工员证。

2.2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

为提高人员素质,掌握路面工程施工以及质量控制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承包人应采取组织集中学习、邀请有关专家授课、开展现场技术交流学习等多种方式提高有关人员的路面工程技术水平。


第三章  施工设备要求

施工设备对路面的施工能力与施工质量具有重要影响。为了贯彻以设备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的指导思想,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施工需要投入足够的施工设备,并保证其完好率,同时根据路面施工技术的现状和要求,投入必要的试验检测新设备。

承包人必须于施工展开之前,应按合同要求和施工生产的需要,购置、准备、安装、调试好施工中所使用的重要设备,如摊铺机、拌和机、碾压设备等,并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和施工生产能力。

施工前对各种施工机具应作全面检查,并经调试证明处于性能良好状态,机械数量足够,施工能力配套,混和料摊铺机和压路机等重要机械应至少有备用设备各一套

沥青混合料拌和楼和水泥混凝土拌和楼必须配备满足负荷要求的备用发电机。

3.1沥青混合料拌和机

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每个标段的沥青混合料生产能力不得低于480t/小时。

应对拌和机热料仓计量系统进行调整并经计量认证,拌和机的沥青指示用量和实际用量应进行标定,二者相差不得超过5%。拌和机至少应配置6个计量准确的冷料仓,严禁在一个冷料仓中混装2档以上集料。应按照摊铺机摊铺宽度和3~5m/min的摊铺速度配置沥青混合料拌和机。当采用2台以上拌和机时,宜使用同一厂商、同一型号的拌和机。使用2台以上拌和机时,应分别进行生产配合比设计,保证其生产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一致。每个沥青混合料拌合厂应配备200吨以上沥青储存能力。每台拌和机应有100吨以上的成品沥青混合料储存能力。

3.2沥青混和料摊铺设备

路面施工应使用性能优良的机械摊铺。每个作业面应配备两台以上摊铺机实现梯队联合作业。每个标段投入的沥青混和料摊铺机不得少于五台。摊铺机应具有自动或半自动方式调节摊铺厚度及找平的装置。摊铺机应具有足够容量的受料斗,在运料车换车时能连续摊铺,并有足够的功率推动运料车。摊铺机具有可加热的振动熨平板或振动夯等初步压实装置。摊铺机宽度可以调节,螺旋布料器长度应能调整。摊铺机自动找平时,中、下面层宜采用一侧钢丝绳引导的高程控制方式。表面层宜采用摊铺层前后保持相同高差的雪撬式或非接触式平衡梁摊铺厚度控制方式。摊铺机压实的摊铺层的平整度、横坡经试验段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3.3沥青面层碾压设备

应选择合理的压路机组合方式及碾压步骤配备压路机。为达到最佳压实效果,应采用振动压路机与轮胎压路机组合。每个摊铺作业面必须配备的压路机为:进口双钢筒双驱双振式压路机,宜11~15t(用于下、中、上面层),振幅和频率可调,数量不少于2台,12-18t双钢轮压路机1~2台,初、终压用。轮胎压路机宜26~30t,要求不少于2台,用于复压。手扶式小型振动压路机或夯板:要求有1台,用于边角处的碾压。

3.4质量检验关键设备

除依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建立工地实验室,配置必要的检验设备外,沥青路面承包人和总监办实验室必须配备以下关键设备:

沥青路面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一览表

序号

仪器名称

序号

仪器名称

1

沥青针入度仪

15

真空干燥箱

2

沥青软化点仪

16

真空泵

3

沥青延度仪

17

连续平整度仪

4

蜡含量仪

18

核子仪或无核仪

5

薄膜烘箱

19

方孔筛

6

马歇尔击实仪

20

路面渗水仪

7

马歇尔稳定度仪

21

抽芯机

8

恒温水浴

22

弯沉仪

9

抽提仪或燃烧仪

23

抗滑性能测定

10

理论密度测定仪

24

沥青动力粘度仪

11

车辙成型仪

25

沥青闪点仪

12

车辙仪

26

沥青脆点仪

13

布式粘度计

27

粗集料磨光机

14

低温箱

28

洛杉矶磨耗机

施工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检验工作由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技术咨询单位协同完成。检验形式为不定期抽查。检验中如发现施工设备不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则视情况,通知承包方于1-5天之内对有关施工设备进行整改。